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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国夜店被指控强制猥亵怎么办:外国嫌疑人接受警方调查前的应对

核心摘要

在韩国夜店跳舞、拼桌或在人群中经过后,对方称遭到未经同意的身体接触,警方可能以强制猥亵方向展开调查。接触时间很短、现场拥挤、双方喝过酒,并不意味着案件一定轻微;但对方报案也不等于相关事实已经被证实。夜店案件最重要的,往往是尽快固定监控、消费记录、同行人员和完整聊天内容,再准确准备第一次嫌疑人笔录。

李到娟律师法律解读

在韩国夜店跳舞、拼桌或在人群中经过后,对方称遭到未经同意的身体接触,警方可能以强制猥亵方向展开调查。接触时间很短、现场拥挤、双方喝过酒,并不意味着案件一定轻微;但对方报案也不等于相关事实已经被证实。夜店案件最重要的,往往是尽快固定监控、消费记录、同行人员和完整聊天内容,再准确准备第一次嫌疑人笔录。

外国人通常会先接到韩国警察的电话或短信。有人因为紧张,直接在电话里把自己记不清的细节也解释一遍;有人马上联系报案人道歉,或请共同朋友劝对方撤案;还有人担心聊天内容难看而删掉信息。这些做法都可能在尚未确认具体指控时改变证据状态。正确顺序应当是先确认调查身份和涉嫌罪名,再保存资料、整理时间线,最后决定如何陈述。

1. 夜店内的短暂接触也可能进入强制猥亵调查

韩国《刑法》第298条规定,以暴行或胁迫对他人实施猥亵的,可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千五百万韩元以下罚金。韩国判例所说的“暴行”并不只限于先把对方压制住再实施猥亵。在突发性身体接触中,违反对方意愿的有形力本身也可能被评价为强制猥亵的暴行。是否属于猥亵,要结合接触部位、动作方式、持续时间、双方原有关系、事情经过以及周围客观情况综合判断。

因此,“夜店本来就很挤”“只碰了一下”不能代替法律分析。不过,警方仍需查明究竟发生了什么动作、行为是否故意、双方当时如何反应,以及陈述能否得到监控或其他资料印证。嫌疑人首先要确认的不是如何反驳,而是警方掌握的指控范围。

接到电话时,可以确认办案警察署、本人是以犯罪嫌疑人还是证人身份到场、涉嫌罪名、案发的大致时间地点以及要求到场的日期。若警察只笼统表示“有人在夜店报警”,不要自行猜测具体部位和动作后作出完整说明。基于猜测的第一次陈述,日后很容易与监控或证人证言发生不必要的冲突。

2. 夜店监控和电子记录可能很快灭失

夜店性犯罪案件并不只比较双方各自说法。警方通常会查看入场记录、订桌资料、银行卡付款、寄存记录、店内监控、现场照片和视频、双方聊天、打车记录,以及同行朋友、工作人员或保安的陈述。接触发生前双方如何认识、当时各自站在哪里、接触后是否立即离开或继续交流,也可能成为判断的一部分。

应当尽快保存本人可以合法取得的完整资料。不要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几句话,应保留微信、KakaoTalk、Instagram等完整对话及时间信息;同时保存消费记录、银行流水、地图定位历史、打车订单、照片、视频和通话记录。记录当晚同行人员及可能看到现场情况的人员,但不要要求他们“统一说法”,也不要把自己的版本反复灌输给证人。

监控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有些场所只保存较短时间,超过保存期限后可能自动覆盖。是否应通过律师向店家或警方提出保存请求,或者采取证据保全措施,需要结合案件阶段决定。本人直接去夜店要求复制全部监控,可能因第三人隐私而被拒绝,也未必能够固定原始文件。

不要剪辑视频、裁掉截图上下文、恢复手机出厂设置,也不要因为内容尴尬而删除信息。以后警方可能要求查看原始对话或手机资料。如果记录中出现无法合理说明的空缺,问题就不再只是原来的身体接触,还会影响陈述可信度。

3. 做笔录前应把事实、推测和记忆空白分开

去韩国警察署做笔录以前,应按照时间顺序整理:何时到店、与谁同行、饮酒情况、如何与对方认识、在店内如何移动、被指控的接触发生在何处、双方当时的反应、何时分开,以及之后有无联系。每一项都注明是本人明确记得、从他人处得知,还是查看记录后作出的推测。

如果因饮酒存在记忆空白,不要为了显得肯定而补出细节。警方可能用监控逐项核对站位、移动方向、接触次数和事后反应。最初说“完全没有任何接触”,后来监控显示双方确实碰到过,可能使本来需要区分的偶然碰撞、跳舞中的接触和被指控的故意动作混在一起。

更有效的准备方式,是把没有争议的事实和有争议的事实分别列出。例如承认本人在场、曾与对方说话或一起跳舞,并不等于承认实施了对方所述的特定接触。此前存在友好互动也不当然代表对后续任何身体接触都表示同意。相反,事后仍有联系也不能脱离完整语境,仅凭一句话得出结论。

韩国刑事程序中,犯罪嫌疑人享有拒绝陈述的权利,也可以要求律师参加讯问。行使这些权利并不等于认罪。真正需要决定的是:哪些问题可以根据已确认的资料回答,哪些问题需要核实后再说明,以及是否应提交一份结构清楚并有客观资料支持的意见。

外国人还要特别检查韩文笔录。中文翻译表达的内容最终会被制作成韩文笔录。如果“在人群中互相碰到”被记录成“经过时摸了对方”,或者“记不清”变成“没有发生”,应在签字前要求修改。翻译负责语言转换,刑事律师则需要分析罪名、证据和询问风险,并确认笔录是否准确体现本人的意思。

4. 联系对方、和解和签证问题应分别判断

在没有评估风险前,不要反复联系报案人,不要让朋友代为请求撤案,也不要去对方的学校、公司或住所。即使本人只是想道歉或消除误会,具体措辞和联系频率仍可能被理解为承认、施压或造成二次接触。如果需要传达立场或讨论和解,应先决定适当的时间、方式和内容。

和解在韩国刑事案件中可能成为处理时考虑的因素,但不表示案件会自动终止,也不等于会获得特定结果。特别是当嫌疑人否认具体动作时,不应为了让对方息怒而发送与事实立场冲突的承认性文字。是否接触、如何接触、是否提出和解,应当在审查指控和证据后分别决定。

刑事调查与出入境判断也不是同一程序。仅仅接受警方调查,并不当然等于签证被取消或一定会被遣返。可能产生的影响取决于涉嫌罪名、最终处分或判决、刑罚程度、居留资格及其他具体情况。若近期需要续签、变更资格、离开韩国或再次入境,应尽早同时评估刑事案件和出入境风险,而不是认为离开韩国后调查自然结束。

常见问题

夜店很拥挤,偶然碰到对方也会构成强制猥亵吗?

偶然接触与故意猥亵并不相同,但仅说“是不小心的”通常不够。警方会结合监控中的动作方向、是否重复、接触部位、双方反应、证人陈述和本人解释判断。因此,应优先保存能客观还原动作的资料。

接受调查前可以先向对方道歉吗?

一般不宜在没有审查措辞前直接联系。道歉内容可能被理解为承认具体行为,反复联系也可能被认为是在施压。如果案件情况适合通过律师进行一次有限沟通或讨论和解,应在明确目的和边界后进行。

咨询律师时需要准备什么?

可以准备警察的联系方式、办案警察署、涉嫌罪名、调查日期、本人整理的时间线、完整聊天、付款和交通记录、可能存在监控的位置及在场人员。若有签证到期、计划出境等事项,也应一并说明。不要只发送几张经过挑选的截图。

夜店案件中的监控和电子资料可能很快消失,第一次笔录又会影响此后的调查方向。能够用中文直接沟通的韩国刑事律师可以在翻译之外进一步核对事实、固定证据、准备嫌疑人陈述并检查韩文笔录。李道姸律师是韩国律师协会登记的刑事专业律师,可直接使用中文和英文沟通。需要评估时,可将涉嫌罪名、警察署、调查日期、时间线和现有资料发送至 dylee@newlawyer.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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