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入境韩国时被逮捕?
登机前,先与韩国刑事律师直接沟通。
“不要等到在机场被拘留后才开始找律师。登机前,先让韩国刑事辩护律师就位。”
是否应该考虑入境前刑事风险评估?
如果以下情况有任何一项适用于您,可以考虑在登机前先进行评估:
- 韩国警方曾通过电话、短信或传唤通知与您联系过。
- 前任伴侣或生意上的对方当事人告诉您,已经对您提起了刑事控告。
- 您在韩国期间发生过一些事情,在事情了结之前就离开了韩国。
- 您在韩国的家人或朋友曾被警方联系,询问关于您的情况。
- 您曾经忽略、错过,或者没能回应警方的传唤通知。
- 您不确定以前的一起案件是否已经正式了结。
入境时可能发生什么
如果一个人在韩国刑事调查尚未结束时离境,警方或检方可能会以无法联系到嫌疑人为由,暂时中止调查(韩语:수사중지 / 기소중지)。根据具体案情,该人此后可能被列为通缉对象(지명수배),这种情况通常伴随逮捕令;也可能仅被列为到案通知对象(지명통보),即被要求前往相关机关说明情况。
在入境审查环节,这两种登记方式可能带来不同的结果:通缉登记的情况下,入境时存在被逮捕的可能;到案通知登记的情况下,通常是被告知前往调查机关接受问询。具体适用哪一种,以及是否适用,取决于案件的具体事实、涉嫌罪名,以及您离开韩国时案件所处的状态。
本节内容是关于韩国刑事程序一般运作方式的说明,不是对任何具体案件将如何处理的预测。
如果在机场被拘留——按时间顺序的程序
本节是关于机场拘留在韩国刑事程序下(包括2026年10月2日起施行的修订《刑事诉讼法》)一般可能如何进行的说明,不是对任何具体案件将如何处理的预测,也不承诺在任何阶段获得释放。
- 入境时
在入境审查处
如果您被登记为通缉对象(지명수배)并已签发逮捕令,入境审查环节可能会显示提示,机场警察随即介入。如果只是到案通知登记(지명통보),通常是被告知前往承办警察局说明情况,而不是当场被逮捕。
- 当场
逮捕
警方执行逮捕令(체포영장)。他们必须告知您被指控事项的要旨、逮捕的理由,以及您有权委托律师,并给您陈述意见的机会(《刑事诉讼法》第200-5条)。您有权保持沉默,也有权要求提供翻译。
- 不得迟延,最迟不超过24小时
通知
警方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您的律师,或您指定的人员(例如家人)(《刑事诉讼法》第200-6条、第87条;《刑事诉讼规则》第51条)。作为外国公民,您可以要求通知您的使领馆(《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
- 当天
转移
您通常会被带往承办案件的警察局,该警察局可能不在机场所在城市。讯问(피의자신문)由警方进行,您的律师可以在场(《刑事诉讼法》第241条、第243-2条)。
- 逮捕后48小时内
48小时期限
除非在逮捕后48小时内提出羁押令(구속영장)申请——由警方申请,公诉厅(공소청)检察官向法院提出请求——否则必须释放您(《刑事诉讼法》第200-2条第5款)。
- 通常在提出申请后的次日
羁押必要性审查
法官会不迟延地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영장실질심사),原则上在申请提出后的次日进行(《刑事诉讼法》第201-2条第1款)。如果您此时没有律师,法院会为您指定一名(第201-2条第8款)。您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审查逮捕本身是否合法(체포적부심사,第214-2条)。
- 起诉前最长约30天
如果决定羁押
警方最长可羁押10天,之后检察官可再羁押10天,经法院许可可延长一次、最长10天(《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203条、第205条)。如果未决定羁押,您将被释放,调查可能在不羁押的情况下继续进行。
如果预备委托(가선임)已经提前安排,您的律师已经掌握您的行程信息和紧急联系人,从第三步起即可被通知并开始行动。
我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我们能:
-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审查您的情况。
- 如果案件可以确认具体承办机关,代表您与该机关联系。
- 视具体情况,尝试确认案件状态,并讨论安排自愿到案的可能性。
我们不能:
- 保证一定能够确认是否存在逮捕令。
- 承诺您入境时不会被拘留。
- 承诺如果被拘留,能够获得释放。
入境前服务流程
01入境前刑事风险评估
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我们会先审查目前已知的情况:是否曾有警方联系、是否可能存在针对您的控告、您在韩国期间发生过的事情、案件是否可能在您离境后仍在继续,以及您计划入境的日期。
这一步是审查,不是猜测。您能提供的资料和日期越多——聊天记录、案件编号、警察局名称、大致时间线——审查就越有意义。
02预备委托(가선임)
预备委托是正式委托(정식 선임)之前的预备阶段:在您入境韩国之前以远程方式签署,尚不是针对具体案件的正式委托,一旦发生案件即转为正式委托。您的行程日期和紧急联系人信息会登记在事务所,您提供的现有资料也会提前接受审查。
如果案件已经可以确认——例如已知的警察局、承办调查人员或案件编号——辩护人选任书(변호인선임서)可以在您仍在境外时,现在就向该机关提交。如果尚未确认具体案件,不会作空泛的提交;正式提交会在案件变得具体后立即跟进,例如您在入境时被拘留或被要求到案。
预备委托是提前把律师安排到位的合同。提交程序跟随案件本身,不会针对不明确或不存在的事项作出一般性提交。
03实际被拘留时转为正式委托
如果入境时确实发生了拘留或问询,全面的刑事代理会从那一刻继续,费用另行约定,作为预备委托的一部分事先谈妥。代理本身的具体安排不会等到机场大厅里才第一次决定。
04平安入境则自动结束
如果预备委托覆盖的期间过去,您已经顺利入境韩国且没有发生任何情况,委托关系即自动结束。不需要进一步操作,也不会有任何延续的义务。
为什么要在入境前而不是被捕后
在机场被拘留,不是比较律师的好时机。您的手机使用可能受限,您可能不讲韩语,您的家人可能在另一个大陆,您甚至可能不知道是哪个警察局或机关在处理这个案件。决定由谁代理、审查费用、签署委托协议,在拘留室里要比在您出发前、在自己家中完成困难得多。
预备委托把这个决定提前到您可以冷静思考、提出问题、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协议的阶段。
远程委托,无论您身在何处
可通过微信或邮件用中文,直接与李道妍律师本人沟通——大韩律师协会认证刑事专业律师本人,而不是通过中间人或普通工作人员转达;电话及面谈咨询以英文或韩语进行。委托协议可以远程电子签署,您不需要人在韩国就可以完成委托。
领事通知与引渡
持中国护照的当事人在韩国被拘留时,可以要求通知中国驻韩使领馆(相关安排见《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领事通知条款)。中韩两国之间也订有领事协定,一般性地涉及领事通知与探视安排,具体适用以使领馆及相关机关届时的实际处理为准。
韩国与中国之间订有引渡条约。引渡是一项独立的正式程序,与本页所述的入境时可能发生的拘留或问询并非同一程序,需要另行分析判断。
韩国的出境禁止措施,针对的是限制已经在韩国境内的人离开韩国,与入境韩国是不同的问题;本页讨论的是入境时可能发生的情况,不涉及出境禁止。
常见问题
在仁川机场会被抓吗?
这取决于具体案件。如果您离开韩国时刑事调查仍未结束,且相关机关无法联系到您,警方或检方可能会以无法联系到嫌疑人为由中止调查(수사중지/기소중지),并将您列为通缉对象(지명수배,通常伴随逮捕令),或列为到案通知对象(지명통보,即被要求前往说明情况)。如果是通缉登记,入境时存在被逮捕的可能;如果是到案通知登记,通常是被要求到相关机关接受问询。这些情况是否适用于您,取决于具体事实和案件目前所处的状态。
能查询自己在韩国有没有逮捕令吗?
我们可以尝试,但无法保证一定能得到答案。如果案件已经可以确认具体承办机关——例如已知的警察局、调查人员或案件编号——我们可以代表您与该机关联系,询问案件状态。是否已签发逮捕令,是由承办机关掌握的信息,任何律师都无法事先承诺一定能够确认。
人在韩国境外,能先委托韩国律师吗?
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咨询和预备委托都可以在您入境韩国之前以远程方式安排,委托协议可以电子签署。如果已经存在具体案件、已知警察局或案件编号,辩护人选任书可以提前向该机关提交。如果尚未确认具体案件,正式提交会在案件变得具体后再进行。
什么是预备委托(가선임)?
预备委托是正式委托(정식 선임)之前的预备阶段,在您入境韩国之前签署。它尚不是针对具体案件的正式委托,案件发生时再转为正式委托。协议会登记您的行程日期和紧急联系人信息,并提前审查您提供的现有资料,这样如果入境时发生问题,律师已经提前就位。这是一份合同,不是针对不存在案件的空泛提交——正式提交会在确认具体案件后跟进。
平安入境怎么办?
预备委托在约定期间结束时即告终止。如果您顺利入境且没有发生任何情况,不需要进一步操作,期间过后也不存在任何延续的义务。
家人该怎么做?
请尽快与事务所联系,并提供您的姓名、护照信息(如有),以及您了解到的、关于是哪个机场或机关在处理相关事宜的信息。如果预备委托已经提前安排,事务所已经掌握您的行程和紧急联系人信息,这有助于更快作出回应。
在机场被捕后,多久会由法官决定是否羁押?
根据《刑事诉讼法》,警方必须在逮捕后48小时内申请羁押令(구속영장),否则必须释放您。如果提出申请,法官通常会不迟延地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영장실질심사)——原则上在申请后的次日进行。法官是否批准羁押的决定通常在该讯问之后不久作出,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情况及法院的日程安排。
费用怎么算?
入境前刑事风险评估与预备委托的费用,会在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如果之后确实需要正式的刑事代理,该费用也会事先以书面形式约定,并在公开的刑事辩护费用区间内。完整的咨询与辩护费用区间,请参见费用指南。
咨询
登机前,让您的韩国刑事辩护律师提前就位
提前审查可以留出时间确认已知情况、讨论预备委托是否适合您的情况,并在您出发前以书面形式确认协议。
申请评估时,请提供:
- 您的姓名及希望使用的语言;
- 您了解的任何警方联系情况、案件编号或承办机关;
- 您在韩国期间发生的事情的简要时间线(如有);
- 您计划的入境日期;以及
- 一位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dylee@newlawyer.co.kr
请使用本网站的咨询预约窗口提交案件概要、联系方式和希望咨询的时间,李道妍律师会通过您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您联系。
如正式委托李道妍律师办理该案件,则免收咨询费。
法律信息声明
本页面提供关于韩国刑事程序的一般信息,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也不保证任何具体结果,包括是否能够确认逮捕令、是否会被拘留,或者是否能够获得释放。韩国法律和程序可能发生变化,具体案件应根据其事实和所处的程序阶段另行判断。
法律依据:韩国《刑事诉讼法》(형사소송법)(辩护人选任、逮捕、羁押令、48小时规定);《警察搜查规则》(수사중지 中止调查、지명수배 通缉及 지명통보 到案通知登记相关规定);检察相关规则(기소중지 起诉中止);《出入境管理法》(入境程序);《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领事通知)。